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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教师过劳死无法被认定工伤拷问劳动法[狐通社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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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wn @ 2007-03-21 09:53:01
李华是东台市南沈灶小学的优秀教师,在其教学过程中,因工作出色曾多次荣获二、三等功。49年的短暂人生中,有30年她默默地奉献给了教育事业。日复一日、年复一年,她做着自己的分内事,直到病倒在自己的岗位上。

  “她走的时候,没有给我们留下只言片语!”李华的丈夫徐语贵说,李华在病倒的时候就一直处于昏迷状态,在她离开后,他就开始张罗为妻子办理工伤。“主管部门的一纸答复彻底击溃了我的承受底线。”徐语贵说,李华自病倒到去世的时间间隔为64天,但主管部门答复说《工伤保险条例》中已经明确规定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”才能认定为工伤。 

  
工伤(亡)难定?

  2005年12月25日上午9时许,李老师在自己的办公室备课时突然晕倒,后送南沈灶卫生院、东台市中医药、东台市人民医院、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全力抢救无效,于2006年3月2日逝世。留给50岁丈夫徐语贵的是巨额的债务、年迈的老人和一个正在外地读大学的女儿。“自从李华病倒后,她就一直昏迷不醒。”徐的说法得到了李华生前同事的证实。

  李华去世后,徐语贵于2006年12月6日向李华生前所在学校——南沈灶小学提出了为李华办理工伤(亡)的申请报告。在该报告中,徐语贵认为:李华是在工作期间晕倒在办公室的,工作认真、操劳过度、积劳成疾是导致李华突然晕倒抢救无效的原因。对这份申请报告,南沈灶小学有关领导也表示了同意,并在申请报告上签了字。然而,就当徐语贵认为为妻子进行工伤认定有了一线希望时,随后的奔走过程让他感到了失望和无助。

  “南沈灶小学的主管部门东台市教育局不同意认定。”徐语贵说,2007年2月25日,东台市教育局就他的申请给予答复,此答复称:对照国家有关规定,李华同志的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(亡)认定范围……

  就李华工伤(亡)认定一事,东台市教育局人事科一官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,对徐语贵的事他是了解的,也很同情,但他们也无能为力。“他要求认定工伤(亡)的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。”该官员说,《工伤保险条例》中明确规定超过48小时的就不能认定为工伤。

  
何以过劳死排除在外?

  有关人士认为,李华的事应该视为“过劳死”,将“过劳死”纳入“工伤”范畴,这种观点在学界已得到普遍认同。事实上,劳动保障部《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》中曾规定,“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,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”,属于工伤。有些地方“几乎已经找到操作的办法”——比如,因加班导致旧病发作死亡也属于工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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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记者简评]:最好有法律且维护法律,保证教师的休息时间,过劳死的有大学教师也有中学教师,但中国的教育中最累的是初、高中教师。应该算工伤,但不要讲过劳死,因为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小学就不应该那样劳累,除非违反规定乱加课、乱办补习班,一个小学校长如果是过劳死,那应当首先考虑的是学生,学生们受得了吗?
类别:时事论坛  457次浏览   3篇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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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评论:
轻舞飞扬
轻舞飞扬 @ 2007-03-21 21:02:49 评论
这记者的简评简直是不了解小学老师的工作生活,小学教师其实是最累的,学生增加负担,不等于老师就能轻松,其实给学生减负,是更多的让老师受累,需要更多地动脑创新,况且学生的安全还系于老师一身!
西兰
西兰 @ 2007-03-21 13:00:46 评论
我看了这篇文章,心惊胆颤,因为我的同事也是这样,但现在只能睡在床上,随时有危险.
寒冰
寒冰 @ 2007-03-21 11:53:00 评论
面对这种不幸的事情,
我无能为力只有叹息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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